郭水平,男,重庆南川人,现为重庆祥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执业承诺:诚信、精业、高效、务实。郭水平律师具有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优良的沟通协调能力,是一名深受当事人信赖的青年律师。其始终秉承“受人之托 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郭水平律师
手机号码:18423529168
执业证号:15001201510859009
执业律所:重庆祥永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重庆市南川区总商会大厦B幢14-3
一、什么是不动产权证书?
不动产权证书由国土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,是对物权人享有某种不动产之所有权的一种登记凭证。登记簿是由登记机构管理的,但是权利证书是由权利人持有。当然,目前对于大众来说,最重要的不动产便是房屋,因此很多人将其简单理解为房屋产权登记簿,其实二者并不完全一致。目前,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。今后,购买房屋不再颁发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,代之以不动产权证。不动产权证书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、共有情况、房屋坐落、规划用途、房屋性质、登记时间、土地状况和房屋状况。
二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?
不动产权证书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或集体的不动产所有权而设立的。《物权法》中规定: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力人享有该不动产品权的证实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可证明自己对该不动产享有所有权,可以从法律上得到相应保护。另外,在处分自己的不动产时,不动产权证书也是十分重要的。
三、是否值得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呢?
毋庸置疑,不动产权证书作为不动产权利凭证,是很有必要办理的。如果不予办理,对处分自己的不动产将带来诸多麻烦。而且,如果自己的不动产遭受损害,在救济上也是很麻烦甚至不充分的。
世界各国其实都有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,只是称谓可能各不相同,其具体作用也不一定完全一样,但作为物权证明的功能却是大同小异的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经济矛盾也日益增多,对不动产进行相应的保护,既能维护自身财产安全,同时也能维护社会稳定。总而言之,不动产权证书对我们的生活意义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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